收藏网站网站地图在线留言欢迎光临物流律师网www.wuliulvshi.com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全国服务热线/微信198 6775 3581

当前位置: 首页 » 瀛尊新闻 » 原创文章
原创文章 News Center

瀛尊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19867753581
  • 邮箱:zhai1975@163.com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新天CBC商务中心 A座27层

如何解决民用航空器司法拍卖中的流拍困境

如何解决民用航空器司法拍卖中的流拍困境

随着民用航空业在疫情期间的艰难发展,以民用航空器为标的物的执行案件逐渐增多。几乎每次航空器被司法拍卖时,淘宝、京东等相关信息页面下方都有成千上万的围观者,有的甚至高达7万人次。虽然总能引发大量关注,但实际成交案例寥寥无几。 2021年7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和京东拍卖平台分别拍卖了湾流G550型和G450型两架公务机。两架飞机原价共近5亿元,使用仅7年半,属于飞机中的“年轻人”,且飞行小时数较少,法院以评估价格2.65亿元的7折价作为起拍价

[ 查看详情 」
物流律师简述在航空运输合同纠纷中电子数据如何举证

物流律师简述在航空运输合同纠纷中电子数据如何举证

电子数据证据既然能够作为证据使用,身处航空运输纠纷当事人的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应当如何提交电子数据证据呢?法院又会如何认定其证据的真实性从而采纳该项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提供视听资料的当事人应当提供该视听资料

[ 查看详情 」
专业律师简述航空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专业律师简述航空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签订、履行、变更航空保险合同的过程当中由于各种原因会产生相应的纠纷。关于航空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律做出了专门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之所以做出专门规定,是考虑到保险合同纠纷与一般民商事合同纠纷相比,有其特有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另外,司法解释增加了被保险人住所地法院作为地域管辖法院之一,有利于当事人就近选择法院解决保险争议,也避免了被告住所地可能存在的司法保

[ 查看详情 」
保险标的转让后未通知保险人是否赔付

保险标的转让后未通知保险人是否赔付

原创:翟东卫、颜业祺、物流律师,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专注于海事海商、陆路运输、航空运输、供应链案件18年。 团队公众号:《珠三角物流律师》 动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特别是高价值的船舶、民用航空器更加具有流通的价值。当保险标的转让后,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疏于管理未将此情形告知保险公司更换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以其不知情能否拒赔? 举例说明,甲航空公司购买了一架空客运输机,在从上海飞往乌鲁木齐机场的航行过程中,空客运输机受到鸟群袭击,导致前挡风玻璃破裂,同时

[ 查看详情 」
保险标的转让后未通知保险人是否赔付

保险标的转让后未通知保险人是否赔付

动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特别是高价值的船舶、民用航空器更加具有流通的价值。当保险标的转让后,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疏于管理未将此情形告知保险公司更换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以其不知情能否拒赔? 举例说明,甲航空公司购买了一架空客运输机,在从上海飞往乌鲁木齐机场的航行过程中,空客运输机受到鸟群袭击,导致前挡风玻璃破裂,同时死亡鸟群的尸体落入发动机中致使发动机故障,不得己在兰州机场迫降。该事故经民航部门调查后认定为意外事件。事故发生后,受损飞机被运至维修公司维修,花费施救费

[ 查看详情 」
物流律师简述航空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何时行使

物流律师简述航空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何时行使

原创:翟东卫、颜业祺、物流律师,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专注于海事海商、陆路运输、航空运输、供应链案件18年。 团队公众号:《珠三角物流律师》 航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造成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的权利。保险人的代位追偿金额以其保险赔款金额为限,如从第三人处获得的金额超过其赔偿额,应当偿还给被保险人。航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取得时间应自其向被保

[ 查看详情 」
物流律师简述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物流律师简述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原创:翟东卫、颜业祺、物流律师,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专注于海事海商、陆路运输、航空运输、供应链案件18年。 团队公众号:《珠三角物流律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即诉讼时效一旦经过,当事人不会丧失请求权,但丧失了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带来败诉的风险。换言之,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丧失胜诉权的法律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到199条对诉讼时效期间进

[ 查看详情 」
物流律师简述托运人如何履行托运危险品的通知义务?

物流律师简述托运人如何履行托运危险品的通知义务?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以国内国际相融合、线上线下相融合、商务法务相融合,为您的案件免费诊断并提供海事海商纠纷、航空运输诉讼、陆路运输纠纷解决方案,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等。

[ 查看详情 」
物流律师简述航空运输强制责任保险是否违反自愿性原则

物流律师简述航空运输强制责任保险是否违反自愿性原则

,强制保险又称为法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商业保险一般都实行自愿原则,但是对少数危强制保险范围较广,影响人民利益较大的保险标的,则应实行强制保险。一是为了保证飞机旅客在受到人身损害的时候能够有赔偿,二是为了航司自身的风险把控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而飞机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是我国1951年中央财经委员会发布的《飞机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故在我国领域内该强制保险不违反自愿性原则。

[ 查看详情 」
海事海商律师简述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诉讼时效的中断问题

海事海商律师简述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诉讼时效的中断问题

“时效因请求人提起诉讼、提交仲裁或者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但是,请求人撤回起诉、撤回仲裁或者起诉裁定被驳回的,时效不中断”。

[ 查看详情 」
物流律师简述如何理解航空运输实际承运人与缔约承运人的关系

物流律师简述如何理解航空运输实际承运人与缔约承运人的关系

物流律师总结无论是缔约承运人还是实际承运人,都可以作为适格的被告,故对二者的区分解决了了以往无法将实际承运人列为被告、各承运人之间相互之间扯皮推诿的问题。

[ 查看详情 」
物流律师简述托运人声明价值低于货物实际价值或赔偿责任限额时,如何确定承运人的赔偿标准?

物流律师简述托运人声明价值低于货物实际价值或赔偿责任限额时,如何确定承运人的赔偿标准?

原创:翟东卫、颜业祺、国际物流纠纷律师,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专注于海事海商、陆路运输、航空运输、供应链案件18年。 团队公众号:《珠三角物流律师》 航空货物运输是利润偏少而风险偏高的行业。为了保护行业的运营与发展,法律对运输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限额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使运输企业承担的风险具有可预测性。但同时,无论是国内航空运输还是国际航空运输,托运人仍然可以通过保价声明突破责任限制,维护自身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托运人在交运货物

[ 查看详情 」
物流律师简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责任主体及其责任承担

物流律师简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责任主体及其责任承担

原创:翟东卫、颜业祺、国际物流纠纷律师,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专注于海事海商、陆路运输、航空运输、供应链案件18年。团队公众号:《珠三角物流律师》 不同于强调机动性、作战功能的军用飞机,对用于载客、运货的民用飞机来说,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因素。一旦发生空难事故,将意味着严重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为了维护和保障公众安全利益,使民众安心享受航空运输带来的快捷便利,民用航空器本身的安全性成为了关键。作为民用航空器最低的安全安全标准,适航性又称适航,是指航空器在预期的服役使用环境中和使用限

[ 查看详情 」
承运人未经通知改变运输路线、运输工具等运输计划是否引发违约责任?

承运人未经通知改变运输路线、运输工具等运输计划是否引发违约责任?

原创:翟东卫、颜业祺、国际物流纠纷律师,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专注于海事海商、陆路运输、航空运输、供应链案件18年。 团队公众号:《珠三角物流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航空货运单作为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订立、运输条件确认、承运人接受货物的初步证据,其载明的关于货物的重量、尺寸、包装以及包装件数的说明,具有初步证据的效力。由此可以推断,一旦航空货运单上注明了航班、路线、机型、承运人、运输工具等运输计划,那么该运输计划便构成了合同的有效组成部

[ 查看详情 」
物流律师简述缔约承运人是否必须拥有航空器?

物流律师简述缔约承运人是否必须拥有航空器?

海事海商律师、海事海商律师服务、深圳海事海商律师、广州海事海商律师、物流律师、物流纠纷律师、广州物流纠纷律师 航空运输纠纷律师、航空运输合同纠纷、空运纠纷律师、国际物流律师、

[ 查看详情 」
物流律师简述在收货人未向承运人支付运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免除托运人的责任?

物流律师简述在收货人未向承运人支付运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免除托运人的责任?

承运人从事航空运输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取运费。在承运人按照约定履行运输义务时,航空托运人也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空运运费、声明价值附加费以及其他相关的费用。通常情况下,交费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运费预付,另一种是运费到付。 在运费预付的情形下,托运人在货物始发地将预期的航空运费、声明价值附加费以及其他费用支付给发行航空货运单的航空公司。如果在运输途中发生了意外事件,致使有关运输费用增加时,托运人有义务补充支付这部分费用。 如果是运费到付,承运人收取的航空运费、声明价值附加费以及其他费用

[ 查看详情 」
物流律师简述司法实践中承运人所提供的航空货运单复印件、复制品的证明效力问题

物流律师简述司法实践中承运人所提供的航空货运单复印件、复制品的证明效力问题

物流律师团队指出,虽国际公约规定电子扫描件等同于航空货运单原件效力,但国内司法实践中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据仍存阻碍。承运人应谨慎保存原件及证据,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专注物流法律,拥有丰富经验和国际合作。

[ 查看详情 」
专业物流律师简述如何从合同相对性的角度理解缔约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

专业物流律师简述如何从合同相对性的角度理解缔约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

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专注物流法律18年,解释承运人概念及缔约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关系,并介绍团队实力及国际合作关系,被新华网称为“深圳物流行业的法律卫士”。

[ 查看详情 」
物流律师简述托运人拒绝指示的情形下承运人的应对方式

物流律师简述托运人拒绝指示的情形下承运人的应对方式

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专注物流法律18年,解析托运人处置权及承运人应对。托运人指示无法执行时,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团队介绍律师实力及行业经验,擅长多国语言合同及谈判。

[ 查看详情 」
海事海商律师简述如何确定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

海事海商律师简述如何确定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

原创:翟东卫、颜业祺、海事海商律师,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专注于海事海商案件、陆路运输案件、航空运输案件、供应链案件18年。 团队公众号:《珠三角物流律师》 团队官网:https://www.wuliulvshi.com 代位求偿权又称为保险代位权,是指依照《保险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

[ 查看详情 」
记录总数:150 | 页数:8 1 2 3 4 5 6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