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用航空业在疫情期间的艰难发展,以民用航空器为标的物的执行案件逐渐增多。几乎每次航空器被司法拍卖时,淘宝、京东等相关信息页面下方都有成千上万的围观者,有的甚至高达7万人次。虽然总能引发大量关注,但实际成交案例寥寥无几。
2021年7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和京东拍卖平台分别拍卖了湾流G550型和G450型两架公务机。两架飞机原价共近5亿元,使用仅7年半,属于飞机中的“年轻人”,且飞行小时数较少,法院以评估价格2.65亿元的7折价作为起拍价(保留价), 然而经过两轮拍卖和一轮变卖,最终还是流拍了。
目前,人民法院执行司法拍卖的一般流程为: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确定并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价格-选择网络拍卖或确定并委托拍卖机构-确定拍卖保留价-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举行网络拍卖或拍卖会-确认拍卖成交-结案等。民用航空拍卖有传统的现场拍卖、网络司法拍卖及网络或线下变卖等途径。从此可以看出,民用航空器处置的方式只有拍卖和变卖的方式,通俗的讲,只有“卖”的方式。
我们团队认为,民用航空器由于其特殊性,应当开发出更多的处置方式,例如经营性租赁。当然,在现行司法执行框架内,仅有拍卖、变卖的方式。但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可以尝试通过租赁的方式将民用航空器租赁来获得收益进而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这种情形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包括但不限于破产重整、破产重组等,还包括使破产企业存续,只保留其民用航空器租赁业务等。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仅限于债权人对债权并没有急迫的需求性。
被查封扣押的飞机往往没有按需求正常维护,也不能安排试飞;一些飞机状态无法查明,恢复适航的所有事项和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买受人来说无异于赌博;有些飞机的第三方欠款情况完全不清楚,需要买受人自行查明和负担;没有飞机原所有人配合,没有民航部门特殊许可,很难顺利完成产权变更手续,特别是跨境交易。
我们团队认为,在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果人民法院想要解决航空器适航部分的问题,还需人民法院委托通晓航空器制造、维修的专业人员对通过各种手段查明航空器的各项参数、规格和适航性,在司法拍卖的公示页面上载明,以便买受人能够清楚的看到。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解决民用航空器司法拍卖的困境,需要律师、人民法院、专业机构以及债权人、债务人的通力配合。
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是由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翟东卫律师发起创建。该团队自2007年起专注于处理海事海商、航空运输、跨境电商物流、供应链案件,至今已有18年历史。该团队目前是24家物流协会的法律顾问,460余家物流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业务遍及美国、欧洲、东南亚、香港等国家及地区,有着雄厚的法律实力及物流行业经验。
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在深圳市福田区、广州市天河区均有办公场所。深圳、广州两家律所共220余人,其中物流律师团队48人。该团队现有留学生7名,英语专业八级的律师数名,可以以英文、法文为工作语言,为国内外物流企业提供专业、全面、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5年,翟东卫律师接受新华网的专访,被新华网称为“深圳物流行业的法律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