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栏目]民用航空器优先权是否因转让而消灭2024年04月09日 14:21
- 航空器优先权是重要的法定担保物权,是航空器救援人和保管维护人优先主张权利的依据和重要保障。在航空运输业中,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是常见现象,民用航空器转让后,航空器的优先权是否一并转移?还是随着航空器的转让而消灭? 在这里我们还是用海上运输业的船舶作为对比,依据《海商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是,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不行使的除外。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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